律师,您好,我在三月份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合同上签署的交房日期是8月1号,但是在赎楼期间,业主和中介产生了些纠纷,与买方无关。现在马上到交楼时间,业主不肯交房,请问我该如何处理?如果强制交楼的话,应该经过哪些程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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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介与业主之间是居间合同关系,你和业主之间的是买卖合同关系,前者的纠纷不能作为逾期交楼的抗辩;2、你确定与你无关,则可以发律师函或者你自己起草函件要求其按期交楼,函件的内容以及寄送方式有一定的技巧,主要是针对后期起诉所用,建议你找专业人士;3、发函后对方逾期不履行,可通过仲裁或法院起诉(具体看你合同中有无约定仲裁条款,仲裁明确则排斥法院管辖);4、起诉后一方面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另一方面可以要求其履行交楼义务,一旦你胜诉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诉讼费和执行费用可由对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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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要发函要求对方过户,若不按时过户,你可以要求他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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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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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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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因中介原因导致不履行合同,属于卖方违约。你可以要求对方交楼,对方可以向中介主张违约责任;对方不交楼的,应该向你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与之协商,让其权衡利弊,协商不成,起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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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同时可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要求赔偿。若有疑问或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详细了解情况后可为您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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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不交楼是业主违约,你可委托律师通过法律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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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的行为已经属于违约,可以委托律师及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并尽快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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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业主 要求过户交房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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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