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6在一家网吧上班,没有签订正规劳动合同,没有约定试用期。口头约定每天12小时、每月休息1天(建议不要休息补贴50元)做到过年。11月6日 准备去上班的前一个小时 接到老板电话,说是招到其他人了,不用我去上班了。
11月11日 去当地劳动监察支队投诉,工作人员告知我“工作不满6个月只能补偿半个月工资的要求。 你工作不满6个月,没办法。”在我一再要求投诉的时候 对方给了我一张表格让我回家填写(不要我当场填写)。
11月12日 早上接到老板电话 让我去上班!
请问:我能得到赔偿吗? 工作人员的做法对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