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下,在公司工作的职员如何缴纳他们的社保,公司说试用期过后就给缴纳社保,那这一般缴纳的是哪类社保呢?每个月要缴纳多少费用呢?公司给交的话,是公司和职员各缴纳一半,还是怎样的呢?举个例子说,试用期工资1500,转正后是2000,那这个2000是扣去了缴纳社保费用余下的还是还未扣去社保费的呢?还有我去面试一家公司问他们何时缴纳社保,他说得过一年后才缴纳,他还说因为怕有些员工做一两个月就不做了,请问这公司的做法对吗?还有如果员工在一家公司离职了,那到了下一家公司的社保缴纳如何衔接呢?还有如果签了劳动合同的话,在这期间是不是不得离职,励志的话是不是得赔偿违约金呢?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