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大家好!
我们用人单位在前几天招聘了一位员工,通知她 入职时,她 就坐在办公室工作了。同时我们在给她 办理入职手续。因为员工半天才把 材料给我们,所以待 她 第五天上班时我们才查出来,她 提供了虚假的毕业证。这时候我们有权利辞退她 吗?因为就5天班,也在试用期,所以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没有签。她 这丫给公司应该造成了损失吧?具体是什么损失呢?有损失吗?我们该不该给她付工资呢?她 违反了劳动法吗?劳动法的哪一条呢?
希望各位律师解答。谢谢各位!拜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