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7月在北京市一家建筑单位报道上班,之后分配到外地工作,今年8月25日辞职。剩余8月份工资没结(工资结账到每月25,我是全勤),前几天发了8月份工资,我之前同一岗位的人都发了4400(工资) 1200(3个月防暑降温费),而我只发了2480。打电话给公司,公司方面说,一是因为走之前没有转正定岗,二是防暑降温费是公司福利,公司规定辞职了就没有了。我的疑问是:一、如果我走之前没有转正定岗,其他人为什么发的是转正后的工资?二、我7月份、8月份和其他人均在户外工地上,已经是事实,为什么我不能享受两个月的防暑降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