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晚上11点半多唱完歌,到八仙街说肚子饿了,要求我请吃饭,我也没拒绝,这个死者的摩托车车胎没气,把另一个同事的摩托车抢了骑走,去接另一个死者,到12点多吧,回到八仙街然后一起吃饭,喝了白酒.但没劝酒,之后这个抢车的死者让我打电话给另一个同事,让他来吃饭当时已是夜里2点半左右,这个同事来了,我们又喝了白酒 啤酒,到四点多结束,总共5个人喝了2斤多白酒,4-5瓶啤酒,结束后,我看他们都有点喝多,我就要求给他们开宾馆睡觉,因为是十一检查.没带身份证所以没有开成,然后他们骑车中途撞在支撑天梯的柱子导致2死1重伤,请问我要付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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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但比例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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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实际的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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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