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于9月30日,在武汉某郊区农村 一房主找一个同村小包工头建民房(此房属违建 无任何证件)
小包工头带几个当地民工 在建筑过程中 房屋倒塌 包工头和一民工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另有一民工重伤(可能会成植物人) 建筑此房三者之间无任何文字合同.
请问:由哪方向死者和伤者赔偿?
赔偿金额为多少?
死者小包工头的家人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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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本案件法院的处理有几种判法,一般由判决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房主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法院的自由裁量权比较大。至于赔偿金额主要看死者的年纪和户口,一般城镇居民在30万元左右。农村居民在14万元左右。至于伤者要看伤残等级和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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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专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律师。已经回复。可要求包公和房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具体赔偿要看死者的户口性质和伤者的法医鉴定获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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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该房主承担责任。
赔偿金额是死亡人户口类型而定。
并由雇主支付伤者医疗费和残疾赔偿金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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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承担责任,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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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