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无故解雇,应该怎样保护自己权益?
第一:试用期规定为三个月了,现在已经就职一年了还未转正,工资是按照试用期工资一直结算的。
第二:老板无端诽谤,说我拿了供应商回扣。事实没有。可否告老板诽谤?怎样控告?
就以上怎样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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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用期工资可以与转正工资一样,关键在于劳动合同是怎样约定的。如果约定转正后的工资有提高,那么公司的做法违反合同和法律规定。2、不构成诽谤罪,但如果没有证据,老板无权辞退你,否则应给予双倍的经济补偿。建议联系律师帮助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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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按约定工资支付
二、搜集证据,起诉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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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可要求赔偿金。 此外还可能争取其他款项。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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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