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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潍坊滨海区上班。我在潍坊滨海区上班今年2.19日双脚脚腕处被烫伤。面积大概是延脚腕处宽度三厘米一圈。面积大概是延脚腕处宽度三厘米一圈现在烫伤好了但是留下疤,请问我是否应该因为疤索要赔偿。还有就是请问治疗期间工资怎么算。还有就是请问治疗期间工资怎么算我受伤前工资2000左右,未转正。

民事相关
2011-09-25 16: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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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可以因为疤索要后续医疗费;2、治疗期间视同上班,应按正常上班领取工资;3、工伤赔偿不止医疗费、治疗期间工资,还包括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住宿费,如有伤残的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以防争议,请及时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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