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原劳动报酬2400元每月,55岁后单位以退休为名又重签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减少了一半1200元每月,社保也停缴,法定退休年龄我是60周岁,现我仍继续上班,请问重签这份合同有效吗?我想主张自己的权利要回原来的劳动报酬可以吗?仲裁和法院能支持我吗,恳请律师指教

民事相关
2011-09-21 14:41:2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劳动争议处理方式有几种
劳动合同纠纷 7631
产假工资表格怎么制作
产假工资标准
产假工资表格怎么制作
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吗
151810
订婚彩礼和结婚彩礼有什么区别
订婚彩礼
订婚彩礼和结婚彩礼有什么区别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