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对于工资的一条是这样写的:某某某于2011年7月18日入职本公司设计师职务,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薪酬为800元/月,业绩提成3%起。转正后薪酬为1500/月,业绩提成3%起。公司每月十五日发放上月薪资,设计师提成发放方式为:以工程开工日期为准,次月十五日发放提成总额50%,工程完工时(以结算工程尾款日期为准),次月十五日发放提成总额50%。连续两个月无业绩底薪归零。.....请问按这合同我在没有业绩的情况下工资应该怎么发放,应该哪个月工资开始为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