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8月7号在河北燕郊通过中介买二手房,(房主的房主是有贷款的,需要资金解压。)当天交了3万的定金并付了中介费6000元,房主写了定金条并按了手印,约定是20天之内(也就是8月27日)交齐首付款,我如期交上了,房主也打了收条按了手印,但是现在房主把他在河北燕郊的户口下了,想迁到北京,现在的情况就是燕郊没有他的户口了,北京也落不下户,没有户口本,导致他的房贷无法解压,我们之间无法过户,我也贷不了款,在燕郊买贷款都需要一年的社保,这个中介给做的,收了我1.4万,有收条。现在房主愿意退还我的首付款和押金,拒绝承担由此产生的中介费和办社保的花费,我想知道我的2万损失应该由谁来负责呢?交易不成功,中介是否应该退还中介费呢?我的社保费用呢?(其实社保根本要不了1.4万,中介从中赚取了较大利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