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于今年7月19号被招聘到一家公司上班,双方口头约定试用期1个月,工资3000元。到9月2日我第一次领工资老板就以公司发展困难为由将我辞退。(工资是照发了)。在工作期间没签合同,没有工作证,员工证。没有工资条,工资以现金发放不需要签字。我们每天的工作都是在外面做维护的,没在公司办公室里上过班,每天的工作安排都是老板头天晚上打电话和发短消息通知的!现在我想申请劳动仲裁,只找到1个员工愿意证明我是这个公司的员工,但这名员工也是被老板辞退的。在职的员工迫于压力和饭碗都不愿证明~~请问只有一个证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会立案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