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作时间因工受伤,左脚大拇指粉碎性骨折,受伤第一天老板带去医院手术,医院开了三天的药,结果一我回到工厂,老板就去医院找医生把那三天的药费退回来,之后就不闻不问,我没人管,不能走路,连上厕所都困难,整整饿了三天,能动后坚持忍痛去工厂找老板要去冶,老板每天上司机装样子接我到医院门口后又立马回去,根本不让我打针,后来我自费去医院,医生说我这脚指头再不换药打针,有可能要割掉了.我自己花钱在小诊所打了半个月的针,稍好些找老板报销医费,老板不理,还说我不上班就没工资,我只能每天去打卡,然后等下班,根本不能工作,结果,老板全厂通告,说我只打卡不工作,要处罚我,一天罚三天,以此类推.我找他要工资,他说没上班就没工资,一天补15元,如果要补助就不报药费,报药费就不给补助,只能二选一!从8月11受伤到今天,就这样拖着,昨天找老板结算工资时吵了一架,他还说让我去告,去劳动局!像我这样的情况,该如何悍卫自己的权利?
请求大家帮助,我明天就要去劳动局了,可是我不知道该如何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