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起诉离婚,对方在外地不肯回来,有时能电话联系,但找不到人,法院说必须要对方回来才能办理,要么法院派人去外地找到对方才能办,是这样吗?要是找不到或他不回来,此婚怎样起诉离呢?听说起诉后通过法院传票或公告能办的,是这样吗?要多长时间?
问题补充: 是公告送给他本人吗?一般的时间多长,本人怎么能知道法院已办理呢?因为上次去法院法院人说不好办的,现在也不知道法院办的进展如何了。如果送不到怎么办呢?对我的问题麻烦贵律师能详细讲一下吗?
补充 现在我已经找到法院 要求法院公告了 可是法院推三阻四说怕出事 怕担责任 到底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