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起诉离婚,对方在外地不肯回来,有时能电话联系,但找不到人,法院说必须要对方回来才能办理,要么法院派人去外地找到对方才能办,是这样吗?要是找不到或他不回来,此婚怎样起诉离呢?听说起诉后通过法院传票或公告能办的,是这样吗?要多长时间?
问题补充: 是公告送给他本人吗?一般的时间多长,本人怎么能知道法院已办理呢?因为上次去法院法院人说不好办的,现在也不知道法院办的进展如何了。如果送不到怎么办呢?对我的问题麻烦贵律师能详细讲一下吗?
现在我已经要求法院公告送达了 可是法院推三阻四 说怕出事,怕担责任,到底该怎么办呢?
-
您好。根据你说的情况要进行具体分析。不清楚你们现在有无大额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没有大额财产分割,可以考虑搞清楚对方现在详细居住地址,由法院给对方以特快专递形式发送应诉材料,如果对方签收。就按照法院规定时间开庭,对方不出庭,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缺席审理。 您的案情有待进一步沟通,如有详情,可电话联系。
-
1、一般情况下,诉讼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离婚案件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原告要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到被告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2、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离开住所地,诉讼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如果法院无法成功向被告户籍地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建议与法官沟通。
-
已经 回复
-
诉讼专业,非三言两语可以说清,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
依法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公告是需要费用的,如果你没有交费,就还没有公告。建议当面咨询律师,详谈案情。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