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想提问:我的这种情况下,假如打官司产权将会如何分配? 我的情况如下,感谢您的解答!
我户口在外地,所以不能首付3成买房。我前女友户口在长沙。去年底我与前女友共同买了房,一共30万。合同上她是购买人,我是共同所有人。买时首付10万,出资情况是我出9万,她跟她妈借了1万出了,当时我有跟她说那1万算是我借的。但在刷卡付钱时,她账户银行卡是刷了6万(其中5万是从我妈的账户银行卡上转到她账户上的),我账户银行卡是刷了4万。今年我已将1万还她了(银行转账形式)。
银行贷款也是以她名义贷的。目前每月还贷操作是我把钱从我的银行账户把月供转到她的还贷银行账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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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协商,协商不了,因为房产证上是共同共有,你女朋友有权利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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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您所述,因按揭合同的贷款人为您的前女友,故产权人为您的前女友。您不是产权人,只可主张借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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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房屋办理产权没有?有证据证明你所说的事实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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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把相关的合同及银行转账等相关资料收集好,若没有办理产权登记还还可以在登记时为共同共有,然后再请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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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出资的份额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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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带好材料直接与当地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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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