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女朋友共同出资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为两人名字,各50%,但是具体事实如下:
1,首付
首付是我出资20万元,女方出资10万元
2,贷款
贷款金额为51万元,贷款人为我和女方,但实际还贷人均为我一人,直接从我账户扣款;
3,装修
改房装修期间全部由我及我家人负责,所有装修款项合计约为12万元;
4,该房屋购买时价格为81.2万,毛坯房,加上税金合计为83万左右;
5,现在我们因为特殊原因分手,房屋为我家辛苦所得,我想保留该房屋,女方能分得50%的房产吗?我应当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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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问题协商处理吧,人家有一半的产权,你能证明你多出钱,但这些不能否定人家的一半产权。还要看证据的证明力,你说的人家不认没办法的。你可以保留房子要给对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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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有证据证明你的实际出资的,可争取按出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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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你所讲情况,女方应有该房的一半产权,虽你出资比女方多,分割时也只是如何计算的问题,并不会因你出钱多就认为你会得到全部产权,你可与对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只有向法院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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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依据婚姻法的规定,你们这个房子属婚前财产,分割时按照房产证登记的比例分割。但是,因为你实际出资时出资较多,所以,如果能够协商房子归你所有,你需要补偿对方,至于补偿多少,需要评估房产的现在价值,扣除对方少承担的部分首付和按揭款再适当补偿女方即可。具体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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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就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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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出资多不能否认对方享有一半的产权,建议委托律师维护你的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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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处理,不行就得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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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诉讼解决,可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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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份共有,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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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