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来自甘肃兰州。有这样一个关于 82年试点的“全员劳动合同制”的遗留问题。我母亲从82年参加工作、开始缴纳社保金,缴纳的金额和单位的固定工没有区别。但是到了退休时,退休金却因为合同工、固定工的身份差异少了很多,只有同样缴费水平的固定工的一半。82年国家刚开始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所有新参加工作的人都成了合同工(82年之前的是正式工)。但是政策只施行了几年,之后参加工作的人也不再称为合同工。在社保缴费上,合同工与固定工没有区别。可是退休金却相差很大。基本事情就是这样,希望能够得到你们的帮助。这种情况在全国很普遍,82年之后几年内,参加工作的人都有这样的问题。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