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男方2002年2月按揭买的,房产证上是他的名字,于2004年办理结婚证结婚,婚后一直在还贷款,还贷都是每个月男方拿去银行里还的,一直要到2013年才还完。由于男方不准女方出去找工作,所以一直在家做家务带小孩。现在女方因为男方吸毒被抓和施放家暴感情破裂而打算离婚,男方家的父母不想要小孩子。但是男方现在除了一套房子外什么都没有,而且众所周知男方嗜赌,听别人说在外面还欠下了许多赌债。男方的妈妈今天想去银行把余款一次性付清并把房产证拿走,她有权这样做吗?现在男方那边除了这套房子外一无所有,人今天也被110带走关在戒毒所里。请问下,这种情况女方和孩子能分到房产吗?还有男方在外面赌博好像借了别人很多钱,这个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