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结婚时住的房子是公公婆婆的名字,因为是按揭买的,当时说了给我们做婚房,婚后我们也还贷了一部分,现在要离婚,这套房子我能不能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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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你分不到,但还贷部分作为夫妻共同债权,可以要求公公婆婆支付,这部分你可以分到一半。房屋产权没有变动,你们也没有对房屋增值利益的归属进行约定,所以房屋增值的部分归产权人,你们只享有还贷部分的债权。对该债权没有约定利息,主张利息没有法律依据,如果这样也可以主张利息,那同理公公婆婆跟你们之间没有约定房租,你主张利息,公公婆婆也就可以主张你们支付房租。如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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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商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现就您的问题进行解答
房子的所有权属于你的公公婆婆,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可主张返还一半,并给付相应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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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分不到,但是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可主张50%返还。
因共同还贷产生的增值部分可以主张50%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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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不能分割,一是房子还是按揭的状态,更重要的是房子是你公婆的名字,根据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房子属于你公婆的,但你可以主张婚后参与还贷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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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分割婚后还贷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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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