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我父亲单位福利分房,由于位置较偏僻,他不想要,我就出钱买了下来,当时购房款中折进了父亲的工齡.后来,此房子参加房改,变成商品房,钱也是由我出的,但房本是父亲的名字.但购房所有的收据,协义,房本都在我手中.这些年房子也都由我们一家来居住.由于我母亲早就去逝了,父亲又再婚,继母看现在房子值钱了,就不同意把房子过给我,并让父亲把房子要回来.2006年我的房子拆迁并把30万元拆迁款作为他工齡的补偿.请问一下律师,这种情况,如果父亲提起诉讼,他会要回房子吗?当时买他的房子也没写什么协议,只是父亲写了一个证明,说买这房子的钱都是我出的.父亲和继母忆结婚20多年了,继母有权分割这套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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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复杂,建 找律 详细咨询,主要是看法院怎么判。我觉得对你还是比较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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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房产证上是你父亲的名字,他确实有权利要回。
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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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亲有权要回房子,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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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房子属于你父亲的,如果你父亲没有遗嘱,你继母有权分割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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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来看,房子是你父亲的。如果将来涉及继承,你继母有权继承一部分。具体建议预约律师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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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父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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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