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中石油下属一个公共管理中心,房屋是2000年买的,有产权。
管理这个区块的管理单位2009年3月进行楼顶翻修,有近一半的隔热层没有铺上,可能是没有了隔热板,夏天导致家里温度相当高,钢琴盖板漆面也脱离,家人基本不能进屋睡觉。当时我就去电话追问为什么不盖上,物管人员说要弄,至2011年7月底都未见处理,我多次电话找相关领导都没有解决,最近一次找单位 报修是2011年6月28日,现在已过去一月了,还是没人来解决。2011年7月27日再次找到最高领导,还是说有一个过程,请问我能够起诉他们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