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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母亲现年43岁,她于1986年在一乡镇医院做临时工至今。但是当地卫生系统的临时工都没有合同和调令。现该乡镇卫生院面临拆除,其他集体人员可能都会被另做安置,而我妈妈很可能不在卫生局的考虑范围内。 我母亲在该卫生院18年临时工已既成事实,有90年以后的工资发放记录为证,请问律师我们能争取到什么权益,卫生局有权利直接开除我的母亲而不做任何安置或补偿么?

劳动纠纷
2004-04-05 19:00:0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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