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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来面试的时候老板答应的是办公室人事部每天8点上班,比工人上班时间晚半小时,晚上9点半下班,每天工作11个小时,每周有两到三个晚上休息,一个月有一天假期,现在却要求我每天跟普通工人一样,每天7点半上班,晚上10点下班,一个月3个晚上休息,没有特殊情况不放假,这样的要求合理吗?如果我拒绝有法律保护吗?(我和老板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纠纷
2011-07-22 21: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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