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已在公司上班了7年,2011年7月13日。本人已在公司上班了7年,2011年7月13日查看6月份的工资时发现赔款有446元本人对这赔款提出了质疑。没有与领导争执,在下午3.30钟时接到公司调令通知。调我去做清洁工,工资由原来的4000元变为1000元。要求我在7月15日8.0钟去做清洁工,不去就以旷工处理;或自己自动辞职。这明摆着是变相开除。这明摆着是变相开除可我不去做清洁工却以旷工处理。如果我辞职还能申请补偿金吗?这补偿金怎么申请该多少?我现在能否辞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