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处房产面临拆迁,父亲执意只给唯一的儿子,我们姐三个有权分得财产吗,父亲农民户口,房子也是农村的,儿子也是农村户口,但不在一处,在城里,我们姐三都是居民户口,请问怎么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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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两处房产属于你父亲与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有一半的房产属于你母亲所有,在你母亲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你父亲与你们几个子女有平等的权利继承你母亲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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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姐三有权继承你母亲的遗产。各10%。如有疑问,欢迎电话详细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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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分割。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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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父母的财产先由你父亲分得一半,剩余的财产由你父亲和你们姐弟私四人均分,对于生活困难的,可以适当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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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姐妹四个生活困难,遗产应该留下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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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母亲没有留有遗嘱,明确将房产给予谁,那么你们就有权利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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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两处房产应为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你父亲仅仅有权处理其那一半财产及他能从你母亲处法定继承的那一部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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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