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46岁,在一家公司工作8年左右,是位库管,合同没有满就下到车间工作,去当冲工(冲床危险)或者去当普工(就是杂工)我现在不适应车间工作,我的眼力也差了,所以我就辞职了,这样我会得到公司的补偿吗?如果有会这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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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单位没有依法参加社保、拖欠工资或者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为由提出辞职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8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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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解决,不行的话,那么可以到你当地的劳动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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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所陈述的基本事实,结合国家法律和重庆地方法规及政策,本站律师答复如下: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声明: 以上是重庆捷恒律师事务所网站值班律师根据你自行陈述而初步分析的倾向性意见仅供参考!
如您需要本所该方面专业特长律师详细、具体、可行的方案性意见或对策帮助处理本案,请带上相关材料到本所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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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