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今年5月进公司上班的,试用期3个月,离职是9月底!在此期间,公司未与我订立任何劳动合同,只有第4个月(8月)给我加了3金!9月的工资尚未领取,3金还未加!我现在想申请劳动仲裁,有几个问题需要咨询:1.我辞职是否需要提前1个月通知公司?2.现在国家规定是不是5金?我可以要求他给我补交试用期的5金,还有之后2个月的另外2金吗?3.他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我可以要求他赔偿我双倍工资的,但是我们的工资是底薪+提成的方式拿的,双倍是指底薪的双倍还是最后拿到手的所有钱的双倍?4.按照劳动法除了以上这些权益,我还有哪些权益可以得到维护或者哪些手续可以要求他办理!谢谢!

合同纠纷
2008-12-14 13:08:0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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