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南人,现在在贵阳市经营个体,一个多月前才租的房子(仓库),因为机器需要三项电(380V电压),就在前几天,突然断电了,于是我去找房东,要求帮我把电接好,房东要我自己查,我去查了,原来是电线和电表的地方接触不良,当时候电表下方接线的地方是没有盖子的,可以直接看到线和电表接触的地方在冒着火花,我又去找房东,说明情况,房东还是一句你自己请电工解决。因为我从来没有用过三项,也对电这方面的知识并不了解,我以为只是接触不良,所以用螺丝刀把螺丝紧紧就行了,没想到这表也是老化了的电表,螺丝生锈,电线掉下来把另两根线烧坏了,供电局检查班的人过来却说没有铅封,直接说是窃电。我是一个刚来本地做生意的人,租房子才一个多月,后来才知道这三项电的拥有权并不是房东的,而是房东从另外一个邻居那里借来的,事先我也并不知道,只是在自己的仓库里安装了分表。现在的问题是,供电局说是窃电,要13000元的罚款,而这一切的后果,房东要我一个人承担,理由就是我不该去动电线,如果不动电线的话,供电局的人也不知道有没有铅封,也不会知道电表有没有问题,所以问题弄出来要我一个人解决。请问我该怎么办?房东有没有责任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