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的地方是家美发店有签劳动合同、有工资发放单、有扣除押金签证。劳动合同书有一条规定上写。收取技术培训费500元,不满工作一年不退还。没有缴纳社保.而且一天工作时间量12个小时.12小时以上.像这样的情况、如果在不满一年内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能取回已扣押金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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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单位收你的押金就是违法的。法律根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所以你完全可以要回你的押金。
同时根据你所叙述的情况,单位还没给你缴纳社保,这个也是违法的,如果你申请劳动仲裁的话是可以主张这些权利得到补偿的,而且一般劳动仲裁委都是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利益的,所以请你尽快申请劳动仲裁,同时由于劳动仲裁一般是有一年的诉讼时效的,请尽快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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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单位收你的押金就是违法的。法律根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所以你完全可以要回你的押金。
同时根据你所叙述的情况,单位还没给你缴纳社保,这个也是违法的,如果你申请劳动仲裁的话是可以主张这些权利得到补偿的,而且一般劳动仲裁委都是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利益的,所以请你尽快申请劳动仲裁,同时由于劳动仲裁一般是有一年的诉讼时效的,请尽快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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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你的单位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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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