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我是一名保安在单位工作6年半,因公司要求我们签责任书,两人看守一个办公大厦,签责任书其中有两条,我不签。一:“大门24小时值班”(我们两个从早上7.00点过开门就一直上到晚上23.00过,晚上我们还要守夜)。二:“不得带家属在公司住”(我带家属在公司住公司是同意过的,本来我是在外面租房子住的,公司叫我一家搬到公司里面住的)(有我老婆和一小孩)现在不要我们住了。
协商之后公司要求我离职,只答应我离职补偿,不补偿加班工资。
公司今年没有和我们签合同,工资800元/月,还要扣保险。实际拿到手上只有600多700块钱。2010年和我们签过一次合同工资是650元。
工作时间是:每天工作16个小时以上。没有周末休息,没有年休。
我就是想问问我可以要求公司补偿我加班工资吗?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