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姊妹3人,父母留下北京一所公寓,但没留遗嘱,就房产姊妹3人分配问题,有些疑问向律师咨询。
姊妹3人同在北京长大,其中一人后来去了海外定居,已是华裔,另2人一直在北京,是北京户口,并各有自家房产。父母留在北京的公寓按说应当3姊妹平分,您说对吗?
目前我们所遇到的问题是,1)父母留在北京的房产在姊妹3人的1人手里,应当怎样作,才能避免纠纷?2)在海外的那个华裔姊妹,没有北京户口,应当怎样作,才能够得到1/3的产权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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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问题很难书面一两句说清楚,具体详情请电话咨询。北京律师王建彪,电话联系我吧或者在网上搜索王建彪律师会找到我的联系方式。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电话咨询,北京律师王建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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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应当三个女儿平分;
你们可以协商卖给其中一方,买房的一方对他人进行补偿;
户口在外的也有权继承。
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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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这样的,为防止妹妹私吞,你可以采取一些事手段保留证据,最好在未发生争议之前,可以电话咨询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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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按照法定继承,即由法定继承人均分遗产;可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通过诉讼解决。有疑问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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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姊妹三人均等继承。可以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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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三人平均分配。在国外的妹妹虽没有北京户口,但是不妨碍其有继承的权利。你们三人可以写份协议写明。可以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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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妹3人可以协商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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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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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共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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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遗产一般平均分割,取得产权一方,折价补偿其他继承人,建议来电咨询,避免材料不全造成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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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姊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帮助,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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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