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房主,于2011年2月14日和买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3月14日支付首付款45万元,并办理房屋过后手续和银行贷款70万元,对方一直拖时间,直到4月底房产过户后,对方又不办理银行贷款了,至今还有50多万余款尚未支付,给了对方几个月时间了,到现在还没办好,请问对方一直拖欠余款,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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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款项,诉讼时,同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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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与之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至当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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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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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或要求归还房子 需要帮助可 电话联系我我也在沧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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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对方违约,要求支付房款或收回房子。如有需要可与我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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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