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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已经丧失劳动能力,家里有三子一女,均有劳动能力。其中有一子,在江门打工,他把母亲接到身边,五年以来,主要由他来照顾她,在此期间他没有赡养父亲。最近,闹矛盾,他声称不在赡养两位老人,准备送母亲回家,之后他就不再尽义务来赡养父母。请问:他这样做合法吗?

继承
2011-07-02 10:27:1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不合法。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 你好,你的情况最好起诉。你最好带上手上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等等,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律师会结合你的证据材料在法律角度给你进行详细解答。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 不合法的,他有义务赡养。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面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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