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有弟兄三个,我公公已去世,婆婆这几年一直在老三家住,我们好几年了都是给她钱,有七 八年了,平均每年五百,老大因有病没给过她钱,今年她为了给老三抢我们的房子,故意撒谎,说我们不孝顺,没给过她一分钱,因为我住的老房子现在升值了。她一直都偏向老三的,就说我们不孝,要收回当初公公分给我们的两间,还有买给我的三间,共五间房子。我们找了村里人调节,她们娘仨要求我自个承担婆婆的所有花销,而他俩不给一分钱,不答应就强行没收我们的房子,她们娘仨的理由是我们比他们过的好一点,他们没钱,请问 他们的要求合理吗,穷了就不用赡养父母吗。我们的房子能保住吗,我们有公公生前写的分家协议,村部的公章,还有公公、他儿子、村干部、叔叔等 按的手印。婆婆有没有权更改。请答复好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