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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的抚养权 尊敬的律师:你好 在您百忙中多有打扰了,在次表示感谢。 事情是这样,我家有的83岁的老奶奶06年因腿摔段,经过治疗基本恢复,但之后就得了尿失敬,从去年我家父亲就开始打骂!我多次阻止,但无效国,作日我又发现我父亲打我奶奶,并看见奶奶大腿及头上多处伤痕,看了实在是如心不忍,就和我父亲开了一架,最后搞到110里面,经过警察调解还是没有效果,我现在和我媳妇想带我奶奶出去单过,但我父亲不允许,百般阻止,而且不给任何费用,说他要带他过,但我奶奶本人不愿意,及我实在不放心我奶奶和父亲过,也不在相信我父亲会做到做好赡养好老人的义务。所以我想请律师你们看看怎么样才合法合情合理的取得我奶奶的赡养权!毕竟我是我奶奶一手带大的,我奶奶也是最喜欢我的人!

民事相关
2009-03-22 09:53:3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对父母还存在扶助义务,即对父母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的关心、帮助和照料。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是对家庭和社会应尽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第十条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人。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已婚妇女也有赡养其父母的义务和权利。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的父母,都应予以赡养。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负担能力,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赡养费用一般不低于子女本人或当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依据不同的经济条件,共同负担赡养费用。经济条件较好的子女应当自觉、主动地承担较大的责任。赡养人之间也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的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恶意遗弃未成年子女已构成犯罪的,以及对负有赡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因此如你父亲不赡养你奶奶,你可以直接要求赡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