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3月到某单位工作,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2008年单位开始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养老金(但其他四险一金未交)。2011年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并强迫我转岗,工资待遇降低,工作环境恶劣,现在我能否以单位严重影响劳动法为由提出离职。并向单位提出以下要求:
1.补交02至08年养老金
2.因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应向我支付从今年1月份到现在的二倍工资
3.因单位违反劳动法,我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从02年至今工作9年,支付9个月平均工资
4.因单位不缴纳失业金,导致我现在无法领取失业补偿,要求单位对我补偿一年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