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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结婚6年,但是没有共同财产,也没有孩子,他也没有固定的工作单位,现在他有了外遇,而且这个月底他孩子在重庆南坪康平医院出生,但是我们还没有离婚,他说和我写离婚协议书,说总共给我10万,前期给3万,但是分期给,直到他给到3万再和我办理离婚手续,剩下的两年给完,但我怕他反悔赖账,第一,请问这个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法律作用?不用公证吗?第二他是否触犯了重婚罪?她的孩子又是否能够上户口?第三,如果我起诉,我能否得到赔偿?有没有能保障到我的权益?第四,我为他流产3个孩子,现在妇科上出现了一些问题,医生说容易引起不孕,如果我真的终生不孕,他是否应该赔偿?谢谢!

民事相关
2011-06-12 16:53:0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离婚协议在离婚时经婚姻登记机关确认就有效,没有必要支公证;如果你老公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就涉嫌重婚罪,如果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不构成重婚罪;如果你起诉离婚,因对方有外遇,你可以要求赔偿;如果你今后可能不孕,现在要求赔偿有难度。
  • 1、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不需要公证;2、他涉嫌重婚罪,孩子上户口不关你的事;3、如果起诉,你可以主张婚姻损害赔偿金;4、夫妻间流产属于道德问题,不可以要求赔偿。
  • 你可以要求赔偿,但具体金额没有固定标准,最好委托律师帮助你写了个协议,这样可以维护你的权利。
  • 你好,对方涉嫌重婚罪!还有现在他已经和第三者生了孩子,你起诉离婚的话,可以得到损害赔偿!如需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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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