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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婆婆关系不好,我一心一意对她,比对我妈还好,她老是找我的茬,无缘无故找矛盾,经常闹得鸡犬不宁,心眼特别小,不让我老公对我好。我老公又是个孝子,她妈无论错还是对都是对的,从来不帮我说话。前段时间我座月子的时候我老公给我端盆水她都有意见。还有就是,我们家我爸妈对我老公都很好,经常给我们一些钱和工作上的帮助,但是我婆婆对这些都视而不见,我们家帮我和老公还经常让我婆婆误会,诬蔑我爸妈,我快气死了,骂我就算了,还找我爸妈的事,不让我去我妈家,一去就找事。我现在对我老公真是心灰意冷,我女儿才两个月,我很想离婚,很苦恼,我很喜欢我女儿,但是又怕一旦闹离婚,她妈跟我抢孩子。我和我老公在一个系统工作,彼此单位的人差不多都认识,一旦我们闹离婚,肯定要是搞的沸沸扬扬的,我婆婆肯定也会到我俩的单位闹,在别人眼中,我们是很幸福的。如果我想离婚,都需要准备什么证据(我们肯定协议离婚不成),我想等我充分的准备好证据再提出离婚,我一定要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我该怎么办?[em00][em00][em00]

婚姻家庭
2006-03-07 21:20:01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对于抚养权问题,我们国家法律是这样规定的,首先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而所谓的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法律没有做明文规定,现实具体情况也千差万别。
    上海市有关文件这样规定,2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母均要求随其生活的,有下列情形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而父母的抚养能力主要指双方的经济收入,居住条件,和是否有教育子女督促子女学习的能力和时间等。

    有关依据:《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谢谢大家的回答。
    我想问一下律师朋友,什么情况才能判离婚。夫妻感情破裂是指什么?
    我以为现在离婚很好办,没想到还这么难。
  • 离婚很好办是指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那只要半小时就可以解决了,如果有争议的话,拖上一二年也是很正常的。
  • 如果能判离婚小孩会由你抚养,因为还在哺育期,问题是如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法院很难判你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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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邓启文律师
    电话:13694282520 020-39980116
    邮箱:lawyerdqw@yahoo.com.cn
    欢迎来电咨询
  • 你若是想离婚,最好是当面向律师咨询。
  • 建议你找个律师代理,这样对你和你的家人的影响会小一些,也有利于问题的解决。一般情况下,如果现在离婚,小孩判归你的情况多一些。
  • 大家所言极是。
  • 6楼的分析非常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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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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