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8月6号进入该单位上班的,我应聘的岗位说好的工资制度是保底加提成的,做到月底时厂里又说是按计件来算工资的,但是这两种方式算出来工资差别很大,后来变得此岗位的工作让本人不能胜任...当时我提出了我不能在此岗位正常上班了,管理说了给我换,但时间一天天过,管理不但不给我换,让我先做做,等他找到人再说,后来我就说我不做了(没有别的岗位给我做的意思),他说那也要等他找到人才行,我不能接受他这样的安排,我就自己离职了。我没有跟公司签劳动合同。想问一下我这样的情况还可以去拿工资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