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国培训之后,与公司签订了两年的服务协议合同。但是违约金的计算公式出现错误,如果我在服务期内辞职,根据计算公式,我将给公司负值的违约金,请问这种情况是否需要付违约金?如果我辞职,公司不按这个合同违约金来算,我应该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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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合同中有关于培训费的约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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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这种情况并非未约定违约金,只是计算错误,应该按照未履行部分的服务期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支付违约金。若不支付违约金,显示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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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的原则是以培训费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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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