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9年7月10日去的这家公司,总公司在哈尔滨,说是下属分公司,但也是家族企业,去的时候说是试用期一个月,但要一年以后上保险,也没跟我签劳动合同,去年8月份的时候给我上了保险,9月份我休产假了,今年一月份的时候我给打老板打电话说是过完年上班,他说公司不忙,让我先在家呆着,什么时候要人什么时候去上班,我想问下,我现在要求他给我补缴去年的社会保险可以吗?还有前几天老板让同事给我打电话说是辞退我,但是后来听说我要补偿就又改口了,我去过公司一次跟他谈的也不是太好,他说哺乳期间的社会保险让我自己来缴,连同单位的都是自己拿钱,是否合理?我现在能得到什么样的补偿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