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抽油烟机玻璃面板昨晚发生爆炸,因事发深夜,所幸并无人员受伤,家里也没有财物受损。
今天,厂家维修工人上门,看了现场解释说是玻璃热涨冷缩导致破裂。
抽油烟机于2006年5月购买,时价是2888元,现在这一款机型厂家已不生产,而是升级为另一款机型,价位也提至4000余元,我现在要求换成一款4000余元的机型,厂家要求补差价,这合理吗?
请问,我该如何主张权利,是否能要求退并要求赔偿(并无财物受损,以何依据要求赔偿?),或者直接要求按当时购物金额的双倍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