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营企业工作一年,2011年5月份正好一年;问题1:公司在2011年4月底劝退,并没有赔偿一个月的补偿金。进公司时签了劳动合同,合同中不包括如何拿提成协议,多次找公司要,但一直说会正式统一发放,但一直没有拿到书面的提成方案,但2010年实际提成也是按进公司面谈时商议的发了;2011年财务自动按2011年的提成方案给我结算,但2011年提成方案是如何规定的,我并没有事先接到书面通知,现在公司劝退我,提成也要按更改后2011年的来结算,实际我接单是在2010年,因公司生产品质问题,到目前才交清货物,自然还有部分客户余款公司未收齐。我认为公司首先应该就劝退赔偿一个月的补偿;另提成方案没有经过本人确认公司就按新的强力执行,是不正确的。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