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尊敬的律师: 您好!本人在某一物管公司其下一小区担任保安,由于公司对员工的工资以及福利太苛刻,本人特向律师请求法律援助,以下是我入公司后的具体情况: 我从2006年5月1日开始进入公司进行工作,刚刚开始第一个月650元,然后扣除100元的意外保险费用以及100元的服装费用,以后每月是750元/月,2007年是850元/月,2008年~2009年是950元/月,2010年开始是1100元/月直至现在。公司具体工作制是12小时/天,2010年以前是没有假期的,以后每月有2天休假,节假日每天是43元,但是元旦节是1天,劳动节1天,国庆节3天,春节3天,其他补助只有工龄工资30元/年,公司不包吃,只包住。其他如社保,综合保险是没有的。 所以特此向律师询问诸如我这样的情况公司是否符合劳动法的法律法规,基本的工资是否给够给了下属员工?

其它综合
2011-05-15 21:45:3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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