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8年11月9号在某装修工司上班左眼睛受伤,现在定为八级,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停工留薪六个月,上班期间工资由包工头发一天一百,上了两天班就受伤了,请问能陪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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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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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依据规定主张赔偿,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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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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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