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在2010年10月份进东海开发区**公司,公司未与我签合同,未交任何社会保险,无任何加班费。。。2011年5月3日公司人事临时口头通知我从当日起不要上班了,工资等问题要等人事经理从台湾回来再处理。我要人事出具辞退通知书,他们不给!人事经理到现在还未回公司(今天是9号),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如果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起诉,要多少时间可以解决问题?因为我是外地人。我的固定工资是4000一月,可以要求多少赔偿才合理?请律师要花多少开支呢??需要多少时间可以处理好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