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在一家小女包厂做,因为工作不适应关系需要辞工,但是厂方不批。说工作不到一年 都可以辞工。所以说来这里的人 从来都没拿到过工资就走了,而且没个月走的人都是很多,也从没拿过工资。我在这做了2个月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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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单位批准的。
如果单位不支付工资,可到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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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到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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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前30日通知便可辞职,单位应当与你结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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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劳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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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依法提前30天书面辞职,试用期内提前3天,期满自然解除劳动合同,涉及工资纠纷的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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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单位批准的,如果单位不支付工资可到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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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