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请问对于夜班津贴的问题劳动法有硬性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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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陕西省政府同意,对企业职工夜班津贴提高的标准为:凡因生产工作需要,在20时至次日8时,连续工作4小时以上的职工,可领取夜班津贴。夜班津贴标准为:在24时以前上班的每人每班的8元至12元,零时以后上班的每人每班12元至16元。其中:纺织、煤炭行业在24小时以前上班的每人每班10元至12元,零时以后上班的每人每班14元至16元。提高夜班津贴标准所需资金计入企业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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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暂没有相应的规定,你可向公司主张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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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